打工渡假簽證申請資格
-
送件當天年齡介於十八至三十歲(年滿十八歲,未滿三十一歲)
-
持有有效之台灣護照
-
無十八歲以下之未成年子女
-
符合健康及良好品性之要求
-
有足夠財力負擔度假初期所需的費用
-
未曾持有打工渡假簽證*
* 自2005年11月1日起,若打工渡假持有人已在主要城市以外的地區(Regional Australia) 從事3個月的農業採收類型工作,可再次申請打工渡假簽(Second Working Holiday visa)。 詳情請參閱 Working Holiday Makers
打工渡假簽證之規定
-
訪澳的主要目的為度假,工作只為資助旅費
-
不能進行超過四個月以上之學習或訓練課程
-
不得受僱於同一僱主超過六個月
-
打工度假簽證的持有者 ,必須於簽證到期以前離境澳洲
簽證申請手續
台灣護照的持有人可本人或經代理方式遞交至本辦事處提出申請
簽證申請平均辦理時間
7個工作天
簽證效期
如果您已經取得打工度假簽證,您可以在簽證核准日起的一年之內入境澳洲,您可於初次入境日期起在澳洲最多停留十二個月。



